紅網桂東站12月26日訊(通訊員 陳應明)“兔子不吃窩邊草”常常被用來形容兔子的狡猾。曾經二次犯盜竊罪獲刑的黃某則總結出“甲地作案乙地銷贓”反偵查經驗。然而,在GPS防盜系統面前,等待竊賊就是警察輕易找上門來!12月24日,桂東縣人民檢察院以犯罪嫌疑人黃某、郭某涉嫌盜竊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經查:2014年09月09日,犯罪嫌疑人黃某和郭某兩人乘車從臨武來到桂東縣城。2014年09月10日上午十一時許,黃某和郭某竄至桂東縣增口鄉“好一”幼兒園門口,由郭某負責望風,黃某用“七字型”工具撬開了被害人鄧某甲停在此處的一輛豪爵牌天鷹款白色女式摩托車的電門鎖,隨後兩人乘坐被盜的摩托車逃離現場又返回至縣城。
  同日下午,犯罪嫌疑人黃某和郭某盜竊鄧某甲的摩托車得手後又返回至桂東縣城。兩人將偷來的摩托車停在一個不知名的居民區樓梯間邊上,隨後兩人走路至桂東縣委黨校院內。由郭某在黨校門外負責望風,黃某走到院子左邊第一個樓梯間門口處,用“七字型”工具撬開了鄧某雄停在此處的一輛錢江牌男式紅色兩輪摩托車。
  2014年09月08日(中秋節)的前幾天,黃某一個人從臨武出發來到桂東。到了第二天中午的時候黃某來到桂東縣城關鎮敖山村郭家灣組,接著其用“七字型”工具迅速撬開被害人池某停放在此處的一輛藍色女式摩托車的電門鎖,隨後黃某盜竊摩托車後騎車逃離現場。
  被盜的三摩托車經桂東縣價格認證中心鑒定價格為15600元。
  黃某因犯盜竊罪於2012年9月10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於2014年03月03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2014年8月22日,黃某刑滿出獄。出獄後的黃某因手頭拮据,向侄子借了幾千元,眼看侄子婚期將至,黃某於是決定重操舊業,連續作案竊得三輛摩托車並順利逃回臨武,滿以為“大功告成”的黃某作夢也沒有想到,他們竊得的一輛摩托車上的GPS防盜系統將他們的逃跑行蹤完全鎖定,最終警察將剛回臨武在酒店吃飯“慶功”竊賊抓個人贓俱獲。  (原標題:狡兔日行百裡行竊慶功席上被抓因GPS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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